5月7日,從張家界武陵源區教育部門獲悉,為切實加強對全區中小學生用車安全的監管,進一步規范全區學生用車的營運秩序,防止學生用車安全重特大事故的發生,確保學生乘車安全,4月26日, 張家界武陵源人民政府繼出臺《 張家界 武陵源區學生用車管理辦法》后再次出臺《張家界市武陵源區2012年學生用車專項治理方案》,對全區各鄉鎮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進行排查,建立健全校車公共服務體系,規范校車營運機制,使之步入政府主導、規范管理、用車安全、群眾滿意的良性發展軌道。
為確保校車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,張家界武陵源區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區長彭玉周為組長,監察局、財政局、教育局、交通運輸局、安監局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、物價局、公路局、市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和各鄉鎮(處)負責人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治理工作領導小組。
治理工作小組深入各鄉鎮了解情況,要求各鄉鎮(處)對現有接送學生的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“山寨”校車一律取締;充分發揮農村客運班線和城區公交的功能和作用,合理調配農村客運班線車輛和城區公交車接送站點的發車時間,緩解學生用車困難問題;建立完善激勵機制和財政補貼標準,鼓勵鄉鎮(處)購買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學生接送車輛,給予購車補貼,區財政對校車實行營運補貼,以獎代補,按等次給予獎勵,根據各鄉鎮(處)承擔日常監管工作實際,統籌安排專項工作經費。
校車管理實行“四個統一”、“四個責任”、“三個結合”,“四個統一即:統一審查標準、統一校車標識、統一檔案管理、統一培訓上崗;“四個責任”即:強化職能部門的責任、強化車主及駕駛人的責任、強化學校的責任、強化家長的責任;“三個結合”即:日常監督與集中整治相結合、校車管理與校園安全環境治理相結合、定期評估與年終考核相結合。